各市(州)民政局、财政局,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、财政局,各县(市)民政局、财政局:
根据《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省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》(吉发〔2018〕8号)和《87365最快检验中心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吉民发〔2016〕19号)要求,各地确定的2018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已经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共同核准。具体如下:
一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(月人均)
长春市(不含双阳区、九台区)620元、长春市双阳区430元、长春市九台区430元、榆树市390元、农安县430元、德惠市415元;
吉林市545元、永吉县420元、舒兰市360元、磐石市430元、桦甸市450元、蛟河市385元;
四平市540元、双辽市400元、梨树县460元、伊通县385元;
辽源市550元、东辽县470元、东丰县410元;
通化市550元、通化县450元、柳河县410元、辉南县370元、集安市450元;
白山市540元、临江市520元、抚松县480元、靖宇县470元、长白县520元;
白城市470元、洮南市400元、大安市480元、镇赉县450元、通榆县380元;
松原市543元、长岭县420元、乾安县450元、扶余市380元、前郭县420元;
延吉市620元、图们市560元、敦化市550元、龙井市500元、和龙市540元、珲春市570元、汪清县600元、安图县550元;
长白山管委会550元、梅河口市600元、公主岭市500元。
二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(年人均)
长春市(不含双阳区、九台区)4920元、长春市双阳区3804元、长春市九台区3804元、榆树市3650元、农安县3650元、德惠市3710元;
吉林市3804元、永吉县3600元、舒兰市3650元、磐石市3800元、桦甸市3800元、蛟河市3755元;
四平市3600元、双辽市3600元、梨树县3700元、伊通县3600元;
辽源市3700元、东辽县3950元、东丰县3600元;
通化市3800元、通化县3600元、柳河县3600元、辉南县3600元、集安市3600元;
白山市3600元、临江市3660元、抚松县3600元、靖宇县3660元、长白县3720元;
白城市3600元、洮南市3600元、大安市3600元、镇赉县3600元、通榆县3600元;
松原市3600元、长岭县3600元、乾安县4000元、扶余市3600元、前郭县3600元;
延吉市4800元、图们市3700元、敦化市4320元、龙井市3600元、和龙市3750元、珲春市3960元、汪清县3600元、安图县3720元;
长白山管委会3600元、梅河口市3960元、公主岭市3770元。
三、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(年人均)
长春市9960元(不含双阳、九台)、双阳区6240元、九台区6240元、榆树市5640元、农安县7200元、德惠市6480元;
吉林市8052元、永吉县6600元、舒兰市5760元、磐石市6720元、桦甸市7200元、蛟河市6006元;
四平市7800元、双辽市7680元、梨树县7800元、伊通县5640元;
辽源市7956元、东辽县7320元、东丰县6480元;
通化市8268元、通化县6600元、柳河县6000元、辉南县5616元、集安市6396元;
白山市7956元、临江市7488元、抚松县7488元、靖宇县6960元、长白县8160元;
白城市7200元、洮南市7200元、大安市6864元、镇赉县8100元、通榆县5520元;
松原市7536元、长岭县6240元、乾安县7560元、扶余市6000元、前郭县6552元;
延吉市8580元、图们市7800元、敦化市9000元、龙井市7176元、和龙市8736元、珲春市8580元、汪清县8580元、安图县10608元;
长白山管委会8640元、梅河口市8580元、公主岭市7800元。
四、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(年人均)
长春市6600元(不含双阳、九台)、双阳区4920元、九台区4920元、榆树市4680元、农安县4800元、德惠市4823元;
吉林市4788元、永吉县4680元、舒兰市4780元、磐石市4940元、桦甸市5040元、蛟河市4881.5元;
四平市4560元、双辽市5760元、梨树县5180元、伊通县4200元;
辽源市4680元、东辽县5160元、东丰县4680元;
通化市4680元、通化县4560元、柳河县4440元、辉南县4512元、集安市4560元;
白山市4500元、临江市4596元、抚松县4680元、靖宇县4440元、长白县4440元;
白城市4296元、洮南市5400元、大安市4164元、镇赉县4500元、通榆县4200元;
松原市4420元、长岭县4420元、乾安县6660元、扶余市4800元、前郭县4030元;
延吉市5720元、图们市4550元、敦化市5496元、龙井市4420元、和龙市5068元、珲春市4810元、汪清县4416元、安图县4680元;
长白山管委会4680元、梅河口市6000元、公主岭市4920元。
以上标准按当地确定日期执行至下一个调整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