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-5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:
一、最低生活保障。截至2017年5月底,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1.23万户、139.72万人,其中:城市44.36万户、65.64万人,农村56.87万户、74.08万人;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401元,农村达到季人均413元;累计支出资金196353万元,其中城市支出133749万元,农村支出62604万元。
二、医疗救助。截至2017年5月底,全省共开展医疗救助80.8万人次,支出资金32200万元。其中:住院救助19.9万人次,支出资金24235万元,人次均救助标准1218元;门诊救助8.24万人次,支出资金1906万元,人次均救助标准231元;资助参保参合52.66万人,支出资金6059万元,人均救助标准115元。
三、临时救助。截至2017年5月底,全省共救助6.93万户次、10.09万人次,户次均救助1077元、人次均救助741元,支出资金7472万元。
省社会救助事业局
2017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