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-6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:
一、最低生活保障。截至2017年6月底,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9.48万户、136.81万人,其中:城市43.36万户、64.01万人,较比上月减少了1万户、1.63万人,农村56.12万户、72.81万人,较比上月减少了0.75万户、1.27万人;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400元,较比上月降低了1元,农村达到季人均448元,较比上月提高了30元;累计支出资金222480万元,其中:城市支出158229万元,农村支出64251万元。
二、医疗救助。截至2017年6月底,全省共开展医疗救助90.43万人次,支出资金34174万元。其中:住院救助24.5万人次,支出资金25682万元,人次均救助标准1048元;门诊救助6.88万人次,支出资金1855万元,人次均救助标准270元;资助参保参合59.05万人,支出资金6637万元,人均救助标准112元。
三、临时救助。截至2017年6月底,全省共救助7.57万户次、10.91万人次,户次均救助1095元、人次均救助760元,支出资金8290.92万元。
省社会救助事业局
2017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