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-9月社会救助开展情况如下:
一、最低生活保障。截至2017年9月底,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7.23万户、133.73万人,其中:城市42.69万户、62.48万人,农村54.55万户、71.25万人;补助水平城市达到月人均398元,农村达到季人均432元;累计支出资金328263万元,其中:城市支出233128万元,农村支出95135万元。
二、医疗救助。截至2017年9月底,全省共开展医疗救助143.3万人次,支出资金48999万元。其中:住院救助39.33万人次,支出资金36034万元,人次均救助标准916元;门诊救助9.96万人次,支出资金2956万元,人次均救助标准297元;资助参保参合94万人,支出资金10009万元,人均救助标准106元。
三、临时救助。截至2017年9月底,全省共救助9.47万户次、13.33万人次,户次均救助1123元、人次均救助798元,支出资金10637万元。
省社会救助事业局
2017年10月20日